国家烟草专卖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www.tobacc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3606720;电子邮箱:xinwen@tobacco.gov.cn)。
一、概况
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
《条例》和《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337号)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我局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信息产生环节就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并建立了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发布保密规定,在工作中需公开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发布。一年来未发生过信息公开泄密事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
《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职责进行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我局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及时发布了与公众相关的《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文件,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