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化部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文化部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1年,我部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重点加强在线办事、公共服务功能的开发,加强互动栏目的建设,保持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按照《文化部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运行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高效。
(三)规范“机关全员参与”公开机制
根据《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文化部推行全员参与公开机制,为进一步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公开意识和能力,将根据试行情况,加大培训、督查力度。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机制
在开展文化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建立政府与公众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回应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查与统计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反映,预测公众信息需求,主动公开或准备公开公众感兴趣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我监督和评估,在此基础上,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拟于2011年上半年,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