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稽查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初审名单确定候选督察员名单。
六、有关待遇
候选督察员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并颁发聘书和证件。督察员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医疗等待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相关文件标准发放工资性补贴。
附件2:
督察员候选人基本信息调查表
v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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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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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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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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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
照
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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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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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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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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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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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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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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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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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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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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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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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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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单 位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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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盖章 省级规划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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