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办[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现将《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和《环境规划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印发给你们。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规划财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环境规划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规划财务工作至关重要。2011年规划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编制好“十二五”环保规划为重点,以力求各项工作都有新进展取得新成效为抓手,以切实加强学习型支部建设和规划财务队伍建设为支撑,坚持总体构架、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务求实效,强化基础、人才和保障工程,大力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确保“十二五”规划财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全面统筹“十二五”环保规划区划编制。开展“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落实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加快“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11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报批。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完成列入2011年国务院专项规划审批计划的环保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做好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报批和落实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试点相关工作。
二是构建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推动预算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以促进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为目标,进一步梳理“十二五”重点工作,完善“十二五”项目预算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项目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的指导,提升直属单位预算财务管理水平。以预算管理“五大机制”为基础,丰富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动项目成果资源共享,完善项目“查重”机制。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考评及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算保障功能,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确保重点项目预算资金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国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谋划实施好重大环保专项。全面评估《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抓紧开展“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中央本级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环保部门基础能力。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好中央环保专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和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积极谋划新的重大专项。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研究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大环境服务业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重大专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督促、推进第一批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危废医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等重大专项实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环境保护部基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