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文与地球运动因子对气候变化影响研究
研究太阳活动、宇宙事件等天文因素及地球运动因子对气候变化的驱动机制及其对海洋、陆面和大气过程的作用,解析气候系统内部过程对外动力触发气候变率的响应机制和调节作用,区分自然和人为因素对近百年来全球温度变化的贡献,评估上述天文和地球运动因子对未来气候变化的可能作用。
附件2: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满足下述基本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眼解决能引领未来发展、对科学和技术发展有很强带动作用的重大科学问题;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4.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二、申报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内地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机构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申报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直接向科技部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位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
3.项目申报人员应遵守《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4.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5.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正式受聘于大陆境内单位(含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在大陆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且在内地受聘单位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境外单位和内地单位均应提供有效证明)。
6.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申报项目的人员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