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并根据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原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8日起恢复上市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