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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先按照不同指标对应水质类别的优劣,选择水质类别最差的前三项指标作为主要污染指标。当不同指标对应的水质类别相同时计算超标倍数,将超标指标按其超标倍数大小排列,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当氰化物或铅、铬等重金属超标时,优先作为主要污染指标。
  确定了主要污染指标的同时,应在指标后标注该指标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即超标倍数,如高锰酸盐指数(1.2)。对于水温、pH值和溶解氧等项目不计算超标倍数。
        某指标的浓度值-该指标的Ⅲ类水质标准       
  超标倍数=————————————————————
           该指标的Ⅲ类水质标准

  (2)河流、流域(水系)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方法
  将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指标按其断面超标率大小排列,一般取断面超标率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流域(水系),按“(1)断面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方法”确定每个断面的主要污染指标。

  断面超标率=  某评价指标超过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个数
         ——————————————————————×100%
                 断面(点位)总数
  (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1.水质评价
  (1)湖泊、水库单个点位的水质评价,按照“(一)1.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进行。
  (2)当一个湖泊、水库有多个监测点位时,计算湖泊、水库多个点位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一)1.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
  (3)湖泊、水库多次监测结果的水质评价,先按时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各个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再按空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所有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一)1.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
  (4)对于大型湖泊、水库,亦可分不同的湖(库)区进行水质评价。
  (5)河流型水库按照河流水质评价方法进行。
  2.营养状态评价
  (1)评价方法
  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TLI(∑))。
  (2)湖泊营养状态分级
  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
  TLI(∑)<30 贫营养
  30≤TLI(∑)≤50 中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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