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1.水质评价指标
  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chla) 、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共5项。
  (二)数据统计
  1.周、旬、月评价
  可采用一次监测数据评价;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2.季度评价
  一般应采用2 次以上(含2 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3.年度评价 国控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评价,以每年1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对于少数因冰封期等原因无法监测的断面(点位),一般应保证每年至少有8次以上(含8次)的监测数据参与评价。全国地表水不按水期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一)河流水质评价方法
  1.断面水质评价
  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描述断面的水质类别时,使用“符合”或“劣于”等词语。断面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断面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表征颜色

水质功能类别

Ⅰ~Ⅱ类水质

蓝色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

良好

绿色

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黄色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橙色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红色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使用功能较差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