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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88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6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于2010年9月3日至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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