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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越南青少年歌舞剧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越南青少年歌舞剧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95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6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赛思博文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越南青少年歌舞剧团一行20人,于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到北京市演出话剧《玩偶之家》。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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