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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节日交响乐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节日交响乐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999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3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宁波大剧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节日交响乐团一行54人,于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6日到浙江省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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