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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baby vox演唱组合到广西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baby vox演唱组合到广西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3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桂文报[2010]2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演出公司与梧州市梦都美地毯有限公司、梧州市梦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邀请韩国baby vox演唱组合一行7人(其中1人为中国歌手),于2010年10月29日到广西梧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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