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31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我部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部政府信息,提高我部工作的透明度等方面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定期会议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责任,确保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单位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度,保证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对网站栏目分类进行优化设置,完善信息查询功能;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形式,公布政策法规,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四是突出公开重点。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三网融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五是推进办事公开。梳理、组织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程序等办理指南信息,同时加大部行政许可结果信息的发布力度,全面梳理行政许可项目的许可决定情况,建立行政许可决定数据库并面向公众开放查询。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研究讨论,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七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反腐倡廉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对各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实施管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招标评审、公务员招录等各项工作中,对相关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