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3月30日)
引言
本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
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要求,由国家测绘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国家测绘局网站( www.sbsm.gov.cn )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部门特点,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内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推进、指导、协调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决定2010年局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并对测绘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局机关其它司(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的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条例实施
我局不定期更新
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大厅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的工作流程,探索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印发了《
国家测绘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法》《
测绘部门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暂行)规定》《发布<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等6项测绘行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国家测绘局在京所属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流程》《关于国家测绘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流程(I级)》,出台了《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