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长治正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1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长治正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使用毛石护坡加固时,应尽量保持自然生态,增加绿化。
(二)50年代所建的三座粮仓应予保留。
(三)消防通道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在3.5-4米。
(四)管理区内平面布局、机制功能配置需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和布设。
(五)环境整治方案应与其它规划相衔接。
(六)补充规划总图。进一步规范文字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