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城九郎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34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韩城九郎庙抢救性保护设施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议将西侧透空围墙改为实心墙体。
(二)补充院内排水系统标高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设计图纸,补充绿化平面布置图。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