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民发〔2008〕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民政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民政信访工作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及民政工作的不断拓展,各种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突出显现,人民群众表达自身利益的诉求更加强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总结近年来民政信访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
1.准确把握当前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及民政工作的不断扩展,各种利益群体之间、新旧政策之间、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之间相互碰撞,民政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总结近五年的信访形势,民政信访工作也呈现新的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越级到部上访增幅较大,近五年到部的年均来访量是2000年以前年均信访量的5倍;二是集体访组织化趋势增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上访明显增多,这种趋势在复退军人上访中体现更为突出;三是城乡贫困群体的信访活动逐年上升,已占各级民政信访量的一半以上;四是由要求解决问题向要求调整或制定政策转变。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提高认识,调整思路,使信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充分认识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的特殊政治意义。民政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决定了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民政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基层的广大群众, 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良策、呼声,许多都是通过民政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做好民政信访工作最能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最能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社会整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执政党地位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