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开展商贸物流发展示范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以建设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为突破口,优化城市物流资源,完善城市配送功能,提高城市配送的组织化程度。适时启动商贸物流园区、物流技术、物流配送中心示范工作。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活动,加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示范、试点和先进模式推广等工作,以点带面,合理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增强物流服务主体功能、拓展服务网络,提高商贸物流整体水平。
(七)大力推广绿色物流方式。
按照循环经济发展和构建低环境负荷商贸物流体系的要求,加大绿色物流装备、设施和节能仓库的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比例。合理组织、配置物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路径,降低运载车辆空驶率。大力采用和推广多式联运,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引导建立服务于商贸服务业的逆向物流体系,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从流通末端应用入手,推广托盘共用系统,鼓励中心城市、重点区域运用物联网技术,率先推动托盘共用体系建设。
(八)完善应急物流运行机制。
针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非常规性、时间紧迫性等特点,突出政府层面的应急物流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以及商贸流通领域社会层面应急物流资源的优化整合、科学配置和统筹利用。加强应急食品、物资储备库的规划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应急商品储备、调运制度和应急处理流程,形成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与常态物流紧密结合的应急物流运行机制。鼓励大型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制度性参与应急物流保障体系。
(九)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国际合作。
继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现代物流业,引进国外先进物流管理方法、运作模式和技术装备。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我国商贸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中日韩、中国-东盟、两岸四地和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区域物流合作为重点,开展务实、高效的区域物流合作。引导企业在非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增强对非市场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发挥我国大型物流企业的国内外网络优势,拓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服务范围和增值服务空间,努力打造内外贸结合的商贸物流网络,实现国际与国内商贸物流渠道的有效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商贸物流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