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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28号――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截至2008年11月25日的全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使用情况公告

  中华慈善总会接收捐款9.1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8.29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56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5. 16个全国性社会组织

  经批准可以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16家全国性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共接收捐款10.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5.77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2.58亿元,已安排使用物资1.28亿元。

  6. 26个非受灾省份

  北京市等26个非受灾省份共接收捐款333.85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142.29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54.03亿元,已拨付灾区37.08亿元。

  7. 5个受灾省份

  四川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1.26亿元,其中捐款66.23亿元,物资折价25.03亿元;甘肃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5.01亿元,其中捐款3.77亿元,物资折价1.24亿元;陕西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38亿元,其中捐款8.88亿元,捐赠物资折价0.5亿元;重庆市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97亿元,其中捐款7.66亿元,捐赠物资折价2.31亿元;云南省接收捐赠款物合计7.45亿元,其中捐款6.88亿元,捐赠物资折价0.57亿元。

  8. 其他

  据统计报告,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侨办、香港中联办等部门和单位接收捐赠款物19.27亿元(不含转交民政部的捐款),其中捐款7.87亿元,已直接拨付灾区7.18亿元;捐赠物资折价11.4亿元,已直接拨付灾区10.05亿元。

  三、“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对救灾捐赠资金接收、管理、拨付、使用和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民政部紧急组织开发了“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国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系统救灾捐赠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率先使用该管理系统,将接收的捐款信息、使用信息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同时做好对捐赠资金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目前全国所有省市民政部门都已使用该系统录入数据,部分省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全国性基金会开始使用该系统。截至11月25日,5.12地震捐赠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民政部、全国31个省市民政厅、1676个市县民政局、21个省市级慈善会、484个市县慈善会、10个市县级红十字会、10个全国性社会组织的地震捐赠数据170多万笔,313.62亿元。除全国民政系统录入了捐赠信息外,有10个基金会组织已经录入了数据,其中7个已经完成了数据录入工作,分别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即日起,社会公众可通过登陆捐赠信息系统(网址http: //www.juanzhu.gov.cn/jzxx)查询捐赠资金到账情况、拨付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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