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
(第128号)
民政部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截至2008年11月25日的全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使用情况公告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内外社会各界纷纷向灾区奉献爱心,踊跃捐赠资金、物资,有力地支持了地震灾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和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现将截至2008年11月25日的全国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拨付使用总体情况
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合计751.97亿元,其中“特殊党费”97.3亿元,其他捐款549.37亿元,物资折价105.3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捐赠款物合计338.05亿元,其中拨付使用捐款243.42亿元,拨付使用捐赠物资折价94.63亿元。
二、各有关方面捐赠款物接收拨付使用情况
1.中央组织部
由中央组织部接收的全国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的97.3亿元“特殊党费”中,前期已由中央组织部向灾区预拨17.42亿元,剩余的79.88亿元已于近日划拨到“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特殊党费”的分配方案已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同意,正按既定程序下拨灾区。
2.民政部
民政部本级共接收抗震救灾捐款47.24亿元(不含79.88亿元“特殊党费”),已拨付灾区39.29亿元,其中拨付四川灾区20.29亿元,甘肃灾区15.84亿元,陕西灾区2.28亿元,重庆灾区4562.18万元,为灾区直接采购救灾物资4281.35万元。上述捐款中,民政部本级直接接收19.05亿元,中央部门单位转交28.19亿元,转交捐款具体情况是(按转交时间顺序):外交部19.58亿元、卫生部4227.37万元、商务部3958.69万元、国务院侨办1106.94万元、统战部9258.33万元、体育总局103.79万元、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国务院台办)5.79亿元、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1202.88万元、团中央1542.3万元、新闻出版总署136.14万元、全国总工会6718万元。民政部未直接接收捐赠物资。
3.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接收捐款46.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19.97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6.08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4. 中华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