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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30号――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

  以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规定,经审核,下列社团的分支(代表)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中国医院协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地方交通运输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市场暨物流专业委员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用户工作委员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委员会

中国电子教育学会中专教育分会

中国电子教育学会技工教育分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麻风治疗专业委员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麻风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麻风实验技术专业委员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麻风康复专业委员会

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天津联络处

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吉林联络处

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辽宁联络处

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黑龙江联络处

中国煤炭文化艺术联合会烹饪文化工作委员会

中国煤炭文化艺术联合会音乐舞蹈曲艺家工作委员会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翻译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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