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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回良玉副总理在2008年中华慈善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


  多年来,以在座各位为代表的爱心人士慷慨解囊、扶危济困,使许多失学儿童重新背上了书包,许多贫困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你们胸怀仁慈、乐于奉献,把爱心播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让许多孤寡老人安度晚年;你们致富思源、勇担责任,弘扬慈善精神,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温馨。你们用爱心和奉献诠释了慈善理念,用大爱和善举书写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壮丽篇章。特别是今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慈善事业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的斗争中,举国上下患难与共,前方后方同心协力,海内海外和衷共济,爱心暖流从四面八方涌向灾区,为灾区群众抗灾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汶川大地震催生了共和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社会捐助行动,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达750多亿元;今年全年社会捐赠预计将超过1000亿元。你们的慈行善举,感动了中国,引领着时代,党和政府感谢你们,灾区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的新形势下,发展慈善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发展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目前,我国还有8300多万残疾人、2200多万城市低保对象、3800多万农村低保人员,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将近8000万人,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还有不少人处于贫困状态,他们都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和帮扶。发展慈善事业,能够汇集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他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第二,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准的重要抓手。发展慈善事业,倡导和培育爱人类、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爱生命的善良意识和道德精神,有利于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发展慈善事业,把高尚精神与物质捐赠结合起来,播撒人间真情,传递爱心关怀,有助于推动个人道德追求与社会主流价值要求的有机融合;发展慈善事业,以人道主义精神关爱社会、保护弱者,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第三,发展慈善事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谐社会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发展慈善事业,能够完善社会再分配机制,调节不同利益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融合和社会公平;有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爱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际关系和平等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总之,慈善事业利国家、利民族、利社会、利他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需要大力发展的崇高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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