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2011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7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工程监理资质延续,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等13家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级范围 |
甲级 | 乙级 |
1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 | |
2 |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 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林业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延续(有效期一年) | |
3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 | |
4 | 清远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
5 | 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重新核定 | |
6 |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冶金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重新核定 | |
7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