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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重点研究灾情调查与统计、灾害风险评估、灾害损失评估、灾害应急技术、灾民救助、灾区恢复重建、救灾物资生产和仓储、救灾捐赠物资管理等方面标准。

  (2)地名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地名标准化体系、理论与应用方法,地名术语、分类等基础标准,地名编码、译写、专项制图等方法标准,地理实体命名、地名数据、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管理标准,地名标志等产品标准,以及地名公共服务标准。

  (3)康复辅具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康复辅具产品生产、配置、检测、技术服务等方面标准。

  (4)殡葬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殡葬设施、设备、用品和殡仪服务等方面标准。

  (5)民政设施建设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福利机构、临时性社会救助机构、殡仪馆、公墓、军供站、军休所、优抚医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社区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6)民政管理与服务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婚姻登记服务、婚庆婚介服务、收养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福利彩票等方面标准。

  (7)民政信息化标准研究。

  重点研究支撑民政信息化的各类标准。

  (九)民政软科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给民政部门提出了许多新的重大课题,迫切需要加大民政软科学研究力度。

  1.发展思路。

  以促进民政部门决策科学化为主要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加强民政发展战略、基础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

  2.优先主题。

  (1)民政发展战略研究。

  重点研究民政事业综合发展战略,以及社会组织建设、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老龄事业、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康复辅具、殡葬、收养、婚姻登记、社区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区划、地名等专项事业发展战略。

  (2)民政基本问题研究。

  重点研究民政工作本质、地位、作用、定位、机制、布局、发展思路以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等问题。

  (3)民政决策支持研究。

  重点研究论证民政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决策方案等。

  四、重大科技工程

  (一)国家自然灾害综合业务系统工程。

  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从灾害信息获取、处理、分析到应用服务一体化的综合业务系统,为减灾救灾提供更为全面的决策支持与技术支撑。

  主要内容:围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求,建立具有智能化、网络化、规范化、可视化的信息支撑平台,形成横向覆盖、纵向贯通的应用网络,提高各级灾害管理部门的灾害应急救助决策水平、指挥调度水平、资源管理水平、装备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国家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灾害信息立体、快速、准确获取和集成应用,推动全国民政灾害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民政系统与其他专业灾害管理部门之间的灾害信息无缝集成与共享,全面提升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能力。以减灾电子政务系统、区域灾害管理理论为基础,以自然灾害、区域减灾、灾害模拟仿真与数字灾害技术为支撑,构建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和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范技术服务平台体系。面向国家减灾与应急救助需求,建立全天候、全覆盖、多分辨率、多要素相结合的“天-空-地-现场”一体化灾害立体监测网络体系,提高灾害信息获取、处理、减灾应用与决策服务能力。

  (二)地名权益争取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目标:建立我国海陆边疆、特殊地区及国际公有领域地名研究体系,充分发挥其维护、争取国家权益的重要作用;创立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构建以分类、分级指标评价体系为核心的实施平台,形成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主要内容:研究我国陆海边疆、特殊地区及相邻国外地区地名,全面掌握有关地名的历史与现状,为维护国家权益、保持边疆安定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有关国际公有领域(公海、极地及月球等)地名研究,制定地理实体命名规划和标准化原则。完善上述地区地理实体分类、分级,改进地名译写与罗马化方式,规范相关地名图制作,形成高效、便捷的边疆地名信息系统。加强地名文化理论研究,进行全国地名文化遗产的存量调查与评估,研制评价标准体系与技术规范;编制国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形成包括总体、区域、分类系列规划和方法体系;探索地名文化保护有效途径,研究借助各种媒介传播地名文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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