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人口财务函〔2011〕74号)
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人口财务函〔2011〕69号),加强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家人口委决定开展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 桂熠
联系电话:62030614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人口财务〔2011〕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强国家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在2011年上半年集中开展我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管理规定,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促进国有资产在各事业单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二)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