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2009年版全国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
(民办函〔2009〕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预防、杜绝和打击涉外婚姻登记中发生的重婚等违法行为,按照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统一部署,我部今年对2004年版全国涉外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改版,并对各地婚姻登记管理员和婚姻登记员进行了培训。现就新系统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自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fm.mca.gov.cn(测试期间访问地址为http://fm.mca.gov.cn:9000/marry)。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员和登记员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本人姓的全拼+名的每个字的第一个声母,如张明全的用户名为zhangmq,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管理员和登记员应在系统正式启用前认真测试、练习、熟练操作。系统正式启用后,管理员和登记员的用户名、密码和权限不会改变,测试数据由我部统一删除。
二、为保证全国涉外婚姻登记数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婚姻登记数据的相对完整性,我部将为有需求的省份提供涉外婚姻登记数据导入和导出标准,以便有关省份将以往涉外婚姻登记数据导入民政部数据库,同时将使用民政部新系统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数据及时导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婚姻登记数据库。2004年版全国涉外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由我部负责于2009年12月1日前统一导入新系统中。
三、请各地提高对全国涉外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工作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做好新系统测试、启用及数据交换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开发公司及我部联系。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10-64459147转222,工程师电话转121,QQ号:981743023;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阳艳燕,010-58123173;民政部信息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宝力高,010-58123754。
民政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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