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命名天津市西青区等15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决定
(民发〔2010〕20号)
自民政部在全国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以来,先后已有江苏省海门市等12个县(市、区)获得“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积极带动全覆盖创建活动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展开。天津市西青区等15个县(市、区)主动自荐,申请评估。经实地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确认上述15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繁荣社区文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走出了一条适应本地实际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拥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民政部决定命名上述15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希望上述示范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全覆盖创建活动成果,逐步解决完善农村社区建设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逐步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探索外来人口参与社区管理的新途径,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要认真学习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全覆盖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受益面,为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名单
民政部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名单
天津市西青区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江苏省启东市
江苏省吴江市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浙江省诸暨市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
山东省高密市
山东省寿光市
山东省昌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