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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11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2011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测国发[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质量统一监管,提高测绘成果质量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测绘保障,国家测绘局定于2011年3月-12月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测绘成果关系国家主张和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做好监督检查,是保证测绘成果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测绘法》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对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强化全行业质量意识,提升测绘成果整体质量水平有重要意义。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国家测绘局成立“2011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测绘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的省级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的监督检验,并加强与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尽可能实现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明确任务,科学制定方案

  本次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监督检查的内容是:在2009年1月-2010年12月期间完成的1:500、1:1000、1:2000、1:5000地形图,包括DLG、DOM、DEM等产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以上监督检查的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自行确定本地区的监督检查范围、数量。于8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结果和上述四种比例尺建设项目汇总表报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

  9-12月,国家测绘局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三、依法实施,确保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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