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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74号――关于基金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涉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登记公告

民政部公告
(第174号)


  关于基金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涉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登记公告

  基金会设立登记公告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准予设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业务主管单位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1071

杨泉明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教育部

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1072

TEIAHLEK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8楼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以上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会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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