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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厅科技字[201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用产品的质量管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质检办监督函〔2010〕633号),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厅科技字〔2010〕152号),并组织了2010年度部分重点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道路用沥青、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公路工程土工格栅、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机动车辆制动液及汽车发动机冷却液等七类交通运输产品,抽查工作由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承担。
  本次抽查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收到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西藏、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海南、江西、福建、安徽、江苏、浙江、湖北、河南、山东等28个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在建公路交通产品基本情况表》,对具备抽查条件的省份及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
  道路用沥青: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山西、陕西、黑龙江、辽宁、浙江、贵州共11个省(市)18条高速公路、37家生产企业的48个批次、48份样品。
  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抽查了福建、江苏、山东、山西等4个省6个路段、15家生产企业的15个批次、15个样品。
  公路工程土工格栅:抽查了福建、山东、山西、黑龙江等4个省8个路段、14家生产企业的15个批次、15个样品。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抽查了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四川、重庆、贵州、江西、湖北、浙江、广东等17个省(市)的22个路段、67家生产企业的168个批次、2554个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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