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3月31日至4月1日。3月30日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桃花岭饭店(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云集路29号;电话:0717-6236666转前台)。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准备书面发言材料一式35份带到会上。
2.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出席会议,并于3月25日17时前填报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湖北煤矿安监局。传真:027-87271602。
3.会议安排3月30日在宜昌机场、宜昌火车站全天接站,请需接站的代表提前将所乘航班或车次电告湖北煤矿安监局。
会务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 李浩、丁百川;010-64463018、64463204、64464074(传真)。
湖北煤矿安监局 张松,15927316852;金鑫,13296578236。
宜昌桃花岭饭店 祝世敏,13886674879。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报名回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代表数额
| 说明
|
北京煤矿安监分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河北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山西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辽宁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吉林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江苏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安徽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福建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江西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山东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河南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湖北煤矿安监局
| 自定
| |
湖南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广西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重庆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四川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贵州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云南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陕西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甘肃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青海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宁夏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新疆煤矿安监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监分局
| 2
| 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处室主要负责人
|
部分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 7
| 张铁岗,中国工程院院士
|
袁 亮,中国工程院院士
|
孙继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
|
武 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
|
程远平,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教授
|
王魁军,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总工程师
|
孙东玲,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瓦斯分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