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公告
根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准予设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 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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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安徽代表处
| 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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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大爱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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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侨心教育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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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国粹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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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古蜀文物保护与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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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孝敬父母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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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幸福家园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 0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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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深圳办事处
| 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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