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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85号――基金会设立、变更及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公告

  以上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公告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准予设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

登记证号

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安徽代表处

0102-1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大爱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

0060-2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侨心教育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

0060-3

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国粹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0060-4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古蜀文物保护与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0052-7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孝敬父母基金管理委员会

0051-23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幸福家园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0051-24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深圳办事处

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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