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切实掌握各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指导地方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的要求,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于3月下旬至5月对各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规划》目标、履行部门职责情况。
(三)各省(区、市)制订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防治管理情况。
二、时间、人员安排
(一)3月29日至4月2日,考评组对已经完成省级评估的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宁夏12个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5月24日至28日,考评组对其他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考评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现场考评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全面。
(二)尚未完成省级考评验收的省(区、市),要加快考核评估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省级考评工作。
(三)全国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考评验收结果。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张树彬
联系电话:010-68792352
附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组别
| 日期
| 省份
|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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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3.29-4.2
| 河 北
| 组长:许宏智
组员:张 波、申红梅、夏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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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3.29-4.2
| 山 西
| 组长:常继乐
组员:徐 莉、刘守军、边建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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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3.29-4.2
| 黑龙江
| 组长:颉学辉
组员:牛健平、许舒野、王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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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3.29-4.2
| 江 苏
| 组长:王正荣
组员:谢 辉、邓佳云、徐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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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3.29-4.2
| 浙 江
| 组长:习 红
组员:冯清华、郑庆斯、高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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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3.29-4.2
| 福 建
| 组长:黄 玮
组员:赵素琴、陈培厚、邹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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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3.29-4.2
| 湖 北
| 组长:孙殿军
组员:李 永、刘开泰、魏红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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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3.29-4.2
| 湖 南
| 组长:王 斌
组员:李 珣、安 冬、刘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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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 3.29-4.2
| 广 东
| 组长:喜 乐
组员:李 江、秦启亮、李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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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 3.29-4.2
| 广 西
| 组长:朱征明
组员:童亦滨、庞星火、王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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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组
| 3.29-4.2
| 重 庆
| 组长:朱东兵
组员:李凡卡、何多龙、何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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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组
| 3.29-4.2
| 宁 夏
| 组长:关晏民
组员:熊继杰、王三祥、王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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