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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2号--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
  1. 已报名参加2011年9月17日至18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者;
  2. 已报名参加2011年9月24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者;
  3.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4.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及豁免条件
  (一)中国公民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
  三、报名程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交费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交费确认
  报考人员办理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根据打印的网络报名信息表,在3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将报名费汇缴至考试代理机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开设的专用账户,过期不予受理。
  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100欧元。
  请报考人员直接将报名费汇入ICAEW的欧元账户(仅限欧元)。ICAEW的国际银行账户号码(IBAN)是:GB69 NWBK 6072 1110 3113 35;ICAEW的银行代码(IBANBIC)是:NWBKGB2L。
  汇款后请将汇款通知扫描并发送到考试代理机构(ICAEW)的电子邮箱: grace.shi@icaew.com,并注明报考科目、本人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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