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发〔201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办函〔2010〕21号)精神,民政部经过对各地申报材料的认真审查,现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113家市辖区(县级市、县)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这些示范单位的经验材料将同时在民政部网站专题公布。
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这些示范单位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将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引向深入,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在新时期又好又快发展。民政部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示范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名单
北京市
朝阳区
海淀区
顺义区
大兴区
天津市
南开区
北辰区
河东区
津南区
河北省
石家庄市桥西区
唐山市路北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
山西省
太原市杏花岭区
和顺县
临猗县
阳城县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赤峰市红山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辽宁省
大连市甘井子区
大连市金州区
鞍山市立山区
辽阳市文圣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
吉林省
白城市洮北区
白山市长白县
延吉市
敦化市
黑龙江省
大庆市高新区
哈尔滨市道里区
尚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