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申报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通知
(新出字[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央在京出版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优秀外向型图书的出版,加快中国图书“走出去”的步伐,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开始受理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事项详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办法》(附件一),并按《办法》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申报材料可在新闻出版总署网(http//:www.gapp.gov.cn)、中国编辑学会网(http//:www.crs1992.org)、中国出版网(http://www.chuban.cc/)下载。
纸质申请材料于2011年 4月30日以前(邮件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寄至“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设在中国编辑学会)。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人:“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
地 址:北京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C座501室
邮 编:100120
联系电话:58581351、58582209、13910339793
联系人:孙云鹏 关迎春
电子邮箱:classicchina@sina.cn
请各新闻出版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通知本辖区内出版单位,并按照《“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办法》中申报程序进行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到“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
附件:
1.“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办法
2.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请书
3.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报表
4.《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报表》填报字段说明
5.2011年度“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报表(填报样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报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适合国外市场需求的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出版,力求全面、深入、客观、准确地介绍当代中国的发展状况和中国文化,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新闻出版总署特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工程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资助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翻译、出版、推广,每年评审一次。为明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资助申报程序,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一)“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的范围为“中国学术名著”和“中国文学名著”两个系列的高水平优秀选题出版物。前者主要涵盖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军事、历史、语言、文艺理论等社会和人文学科领域,后者主要涵盖诗歌、小说、戏剧、散文杂著等领域。不属于以上两大系列学科的项目,暂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项目必须最终能够实现向非华语地区版权输出或与非华语地区的出版单位进行国际合作出版发行。输出方式主要是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在内地及港、澳、台市场销售的和以外国华语地区为输出方向的中文版图书,以及国内出版的外文版图书直接向外销售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请项目的出版物限于图书,不包括音像制品(但随书配送的音像制品除外)。
(四)申报者限于出版集团、出版社(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杂志社和动漫公司不列入申报范围。凡三年内受过内部整顿以上行政处分的出版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年下发《“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申报通知》,各申报单位按《通知》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可在指定网站上下载。
(二)申报的项目应为已有书稿或中文(含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并有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的国外出版单位,并能保证在三年内(自当年申报截止日起)完成出版工作的项目;请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能力、资源等情况安排项目申报,减少和避免项目申报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三)此前已签订《新闻出版总署“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资助协议书》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国家外宣资金等资金资助的项目也不得申报。
(四)在往年评审中未获通过的项目,如果在整体上未作重大改进,在学术质量上未有明显提高,亦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请项目须提供两位资深专家的推荐意见。
(六)申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项目样稿(不少于20页)或样书。样稿一式三份,或样书一套(评审结束后,样稿及样书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七)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项目书及相关电子申报表格。除提交电子表格外,须提交纸质表格一式一份。
(八)申报材料要求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提交评审专家评审。
(九)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具体地址详见当年《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直接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地方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二)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新闻出版单位(包括中央在地方的新闻出版单位)的申报项目按办法要求认真进行预审、汇总,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报送到“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
四、申报后相关工作
(一)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将依次提交初审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确定的资助项目名单将在新闻出版行业媒体(报纸和网站)上公示一周(不含节假日)。凡收到举报,不符合“工程”申报要求的,经核查属实,不予资助。
(二)公示后,新闻出版总署与受资助项目的出版单位签署《新闻出版总署“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资助协议书》。
(三)受资助的项目需接受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出版单位须按时递交结项报告,按协议要求递交样书并接受验收。
附件2: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资助项目
申 请 书
(2011年专用)
项目名称:
联合申报项目:
是 □ 否 □
申报机构:
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二○一一年二月
表1-1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申报机构
| | 法 定
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申报机构所在地
| 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市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项 目
负责人
|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职务
|
| 学历
(职称)
| | 电子邮箱
| |
著作责任者
或主创人员
| |
著作责任者
或主创人员简介
| |
项目类别
| 学术名著
| ①哲学 ②政治法律 ③经济 ④军事
⑤历史 ⑥语言 ⑦文艺理论 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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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
| ①诗歌 ②小说 ③戏剧 ④散文杂著
⑤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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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况
| 输出类型
| ①版权输出 ②合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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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方向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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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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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模
| 原书累计印数: 册
国外版计划印数: 册
字数: 千字
图数: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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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 20 年 月
| 预计完成时间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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