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材料的通知
(农机产[2011]29号)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2010年以来,全国102个农机化示范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办机[2010]22号)要求,突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组织、技术和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示范带动了区域农机化发展,特别是在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道路和建立农机作业能耗量化指体系方面有了开创性实践。但从总结情况看,仍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省份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所下降,少数示范区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是部分示范区靠要思想依旧存在,不善于整合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开展工作。
三是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思路还不够宽,工作机制亟待完善。根据2010年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和各地意见建议,我部今年拟从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制定示范建设指导规范、研讨交流建设经验等方面继续推进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为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现请你们组织上报以下工作材料:
1.示范区宣传稿件。根据各地2010年示范区建设总结,我司初步遴选出年度工作总结较好的部分示范区参考名单(见附件)。为更好地宣传这些示范区的工作成效和经验,现请进一步整理审定和报送包括参考名单在内的示范区宣传稿件若干篇。稿件要突出发展新意、突出结构布局调整、突出先导性技术亮点,要有数据支撑和案例支撑,一般性的工作可不在稿件中体现。每篇稿件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2.已有示范区建设规范(标准)和省级示范建设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开展近四年,各地都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设方式、规范或标准。为使这些成果发挥更大的示范效应,现请各地收集整理上报各示范区已有的示范建设标准,以及已有省级示范建设规范等。
3.各示范区2011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方案。全国农机化示范区是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的先导力量,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导各示范区制定好年度实施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的基本思路、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调整优化动力机械结构、推进主要作物或养殖品种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快发展区域内丘陵山地机械化、创新农机农艺融合方式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