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特岗农技人员在涉农企业就业和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特岗农技人员到涉农企业就业和创业,担任技术骨干,开展供种、农资、管理、防治、销售等服务工作,发挥涉农企业在技术、产品、市场、营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将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新方法引入农业生产和农民服务之中,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五、切实落实农技推广特岗计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研究制定农技推广特岗计划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扎实稳步推进。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要率先启动农技推广特岗计划,探索模式,创造经验。各涉农高等学校要把实施农技推广特岗计划作为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重要手段,强化宣传引导,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实施。
(二)建立健全对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的政策扶持。各聘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特岗农技人员的薪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各有关部门在实施相关项目的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予以重点扶持,积极吸纳特岗人员承担工作任务。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逐步加大对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岗农技人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政策。要创新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人员补充机制,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空缺时,应优先录用特岗农技人员。鼓励特岗农技人员继续学习深造,对符合相关条件需要继续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优秀特岗农技人员,相关部门和农业高等院校要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加大农技推广特岗计划表彰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特岗农技人员申报有关科研成果、荣誉称号和专业技术职称,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评定。在农牧渔业丰收奖的评审中,要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奖励特岗农技人员。要深入总结各地实施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挖掘一批特岗农技人员优秀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特岗农技人员,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支持特岗农技人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