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各地尽快确定会议室,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联系人,并积极配合我部信息中心进行会前测试等技术保障工作。2月28日前将分会场信息报至农业部兽医局(附表1)。
(三)请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表2)于2月28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
会议联系:
1.兽医局防疫处:宣亮宋俊霞
电话:010-59192819,59191401
传真:010-59192861
2.部视频会议室电话:59193037
3.信息中心通讯与网络处:侯仰海
电话:010-59192005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信息回执
项目
| 名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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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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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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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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