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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集通铁路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补充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妥否,请批示。

  附件2: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你院内检函研字[2004]25号《关于征求集通铁路公司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意见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院同意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受理由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的集通铁路公司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有关刑事犯罪案件的意见。

  附件3:
关于内蒙古集通铁路职务犯罪案件变更管辖权的情况报告
(2005年8月1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检发研字[2004]307号文件批复,自2004年11月17日起,内蒙古集通铁路发生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由原来的属地管辖正式变更为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专门管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通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6日,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其中铁道部占6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占40%。集通公司党政机关按照国铁模式设置处、段等职能部门,公司所在地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集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集通铁路线。集通铁路系铁道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的全国最长的一条合资铁路,始建于1995年4月,1995年12月1日开始经营,线路西起集二线贲红站,东至通辽北站,全线945公里,途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等5个盟市13个旗县。集通线近几年来,每年完成客运60-70万人次,货运量每年完成900多万吨,是连接我国东北、华北、西北的一条主要交通干线。
  二、集通铁路人员构成情况
  集通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领导10人,副处级以上干部74人(机关53人,站段21人),专业技术人员159人(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历人、初级职称66人)。公司职工总人数为9556人,其中合同制职工7730人(管理人员1396人、工人6334人),临时岗位工人1760人,返聘人员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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