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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名单及编队名单的批复

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名单及编队名单的批复
(旅办发〔2011〕28号)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四川、陕西、云南、贵州、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经25个省(区、市)旅游局审核后报送的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名单收悉。

  经审核,同意各省(区、市)按分配名额推荐的70名导游员(名单附后)参加第九批(2011年)导游援藏工作,其他预备导游员暂不进藏,各单位可正常安排工作。现将《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进藏前安排》一并转发你们,请传达至有关派出单位执行,并协助做好援藏导游员赴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批复。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进藏前安排

  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援藏工作安排,现将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报到及赴藏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培训安排
  1、 2011年4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白芙蓉宾馆报到(地址:成都市金牛大道营口路107号,电话:028-87658044 ,传真:028-87658155);4月15日召开“全国第九批(2011年)援藏导游员誓师大会”,4月16日统一由成都乘机赴西藏。
  2、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要组织西藏受援单位负责人到拉萨贡嘎机场按分配方案将援藏导游接回本单位,并妥善做好生活安排。4月17日国家旅游局对援藏导游员工作及住宿情况进行检查。
  3、援藏导游员进藏后经过休整,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岗前培训。4月20日,讲授西藏旅游发展概况、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西藏外事安全知识和高原反应预防与急救措施等,4月21日后组织到相关景区(点)实习。4月29日之前进入受援企业工作岗位。
  二、有关要求
  1、接到本通知后,请立即将有关内容通知相关旅行社和导游员,并结合实际组织好援藏导游员入藏前的教育动员等工作。
  2、各省(区、市)旅游局(委)要在选派的援藏导游员中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省(区、市)援藏导游员间的协调、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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