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依法曝光一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形成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高压态势。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宣传周期间,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过去查处案件开展回访工作。
(五)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3月31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资料等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
联系电话:010-59192694
传 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nybdjb@agri.gov.cn
附件: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章):
内容
| 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
| 印发宣传资料
| 举办现场咨询培训
| 接待
咨询
群众
| 受理投诉举报
| 案件
回访
| 展销农资产品
|
明白纸、宣传资料
| 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