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进一步减少、合并许可项目,研究将部分特种设备按产品进行许可分级改为按企业条件进行分级许可,探索取消部分特种设备部件许可、建立整机生产单位负总责的制度;进一步下放许可项目,探索将专项检测机构资格核准下放;开展型式试验机构核准和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自检人员报考检验人员试点;适当调整许可条件特别是安装、维保单位许可条件;研究鉴定评审工作的定位,探索将鉴定评审前置的工作模式,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30.积极稳妥推进检验工作改革,各地都要按照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检验工作改革试点方案,在电梯数量较多、人机矛盾突出、服务质量不高等系统性风险较大的地区,重点开展电梯检验改革试点,对电梯检验任务增量部分开展由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检验机构的试点;按照总局要求,积极推进大型石化企业石化成套装置定期检验、国家重点工程压力管道检验和基础建设工地起重机械检验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的试点。
(三)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1.开展全国监察、检验队伍的人才状况调查分析,对人才队伍现状进行科学评价,研究人才岗位胜任力模型和指标,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分层级搭建培训教育平台,加快考核大纲、教材、题库和培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
32.积极推广层级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不同层级的安全监察工作标准规范,修订完善现场安全监察等规定,加强对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监察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技术能力。开展基层机构能力达标建设。按总局要求做好《中国质检工作手册》编制工作。
33.推进和谐质检建设,加强系统内外的团结和谐,认真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34.创新宣传方式,以法制宣传和安全节能知识普及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本质安全”核心理念,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节约文化。逐步分级建立宣传工作平台,建立宣传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注重危机应对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媒体的协调与沟通,争取宣传舆论支持。
附件2:
总局拟定的自选工作项目
1.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及达标评价试点
2.开展合同安全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