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积极做好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石油、石化、电力、冶金、水利、铁道、交通、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三、抓基础,强能力
(一)继续完善六个工作体系。
23.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组织起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基本健全必需的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基本安全要求的原则优化现有规范、试点制定综合性大规范和协调好与标准的关系。
24.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体系,继续推进总局“金质工程”的部署和推广应用,加快监察与检验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实现动态监管体系覆盖安全监察各环节,积极研究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动态监管。
25.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各方责任划分及履责机制的研究,明晰职责界限;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分解下达事故控制相对指标,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探索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落实监察、检验责任的制度。
26.狠抓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理论及应用研究,结合动态监管体系探索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按照技术支持为主的工作定位,加快应急管理机构、平台和技术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按规定认真履行事故调查处理职责,争取政府建立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结案工作。
27.继续推进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宏观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分解事故控制指标;继续实施对安全监察机构、扩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研究对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
28.按照建设科技质检的要求,树立现代科技理念,倡导全员学科技、用科技之风,大力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科技的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深入开展“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软课题研究;继续加强检验技术机构建设,支持其做强做优,探索以“中国特检”品牌为平台的集团化发展模式。
(二)不断深化许可和检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