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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政府工作部署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定期或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为紧密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特色,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请各地在全面做好工作要点部署工作的基础上,自选一些工作开展研究和试点,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请各省级质监局在附件所列自选项目中、工作要点中或者其他方面自选1-2个项目,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研究确定后,统一印发各地参考、执行。

  联系人:周 亮  电话:010-82262244

  邮 箱:zhoul@aqsiq.gov.cn 传真:010-82260190

  附件:1.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总局拟定的自选工作项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质检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三深化”、“三推进”,从严治检、强化监管,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实现“十二五”工作的良好开局。围绕上述要求,201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质量,保安全
  (一)努力提升质量水平。
  1.积极配合做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发展纲要》的论证和实施,充分利用好质量兴省(市、县)活动、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效能建设等平台和机制,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
  2.研究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指标,改进特种设备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四级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完善风险防范、预警预测及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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