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定于今年年中召开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十一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二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表彰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做好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及“十二五”海事依法行政工作建议。
“十一五”总结要结合本单位特点,总结经验,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具体包括依法行政工作概述、工作亮点、经验与不足、典型案例等内容,总字数不超过6000字。其中,工作亮点要突出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特点、特色和创新,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其表现形式可丰富多样,多采用数据、图表、照片和案例,每一项工作亮点字数不超过1000字,工作亮点将作为选编交流材料和申报先进单位的参考依据;典型案例介绍简洁,重点可突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
“十二五”工作建议要充分把握国家依法行政总体要求,站在全国海事系统的角度,前瞻性地提出海事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二)“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数据(见附件1)。
(三)拟在全国海事系统进行表彰的先进申报材料(推荐要求见附件2)。
(四)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经验交流材料。
(五)海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见附件3)。
(六)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见附件4)。
各单位应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4月底前报送部海事局法规处(附件材料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外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如有照片及声像资料,请将刻录光盘同书面材料一并寄送(照片文件名要命名清楚,大小1M以上为宜,如材料中采用图表格式的要同时报送数据源)。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一并反馈至部海事局法规处(联系人:刘慧茹 010-65292471,电子邮箱liuhuiru@msa.gov.cn)。
二、成立会议材料起草小组
为做好全国海事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成立会议材料起草小组(名单见附件5),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工作支持。
附件:1. “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数据统计表
2. 全国海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评选的推荐要求
3. 海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 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5. 会议材料起草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十一五”期间海事依法行政工作数据统计表
一、海事管理地方立法情况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五”期间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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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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