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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08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通道建设应随自然地形布设。
  (二)缩减管理用房并向北移至停车场后。
  (三)停车场改为生态停车场。
  (四)补充寺院周边绿化设计。
  (五)消防水池与泵房集中并向北移。
  (六)建议搬迁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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