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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08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高平西李门二仙庙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
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通道建设应随自然地形布设。
(二)缩减管理用房并向北移至停车场后。
(三)停车场改为生态停车场。
(四)补充寺院周边绿化设计。
(五)消防水池与泵房集中并向北移。
(六)建议搬迁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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