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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法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1]17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法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17号)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与北京天鹤信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助法国皮埃尔雅芙影视制作公司《亚力山德拉·大卫·尼尔》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长影函字[2011]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3月至4月拍摄青海马步芳公馆、塔尔寺、甘肃拉卜楞寺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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