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加强获证生猪和猪肉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获证生猪和猪肉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农质安函[20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了河南省部分地区生猪饲养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的事件,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获证生猪和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公信力,现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核查,严厉查处滥用禁用药物行为
  请尽快采取现场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内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猪和猪肉产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其中,现场检查应以生产记录和库存饲料、药品存放情况为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应将瘦肉精等β-肾上腺素兴奋剂列入必检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获证单位及其产品,应当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送部中心。
  二、开展技术服务,提升获证单位生产管理水平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请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获证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导,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鼓励其与经销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通过引导获证单位标准化生产、全程管理和规范化标识使用,帮助获证单位减少由于此次事件而引起的损失,有效维护获证单位的正当、合法利益。
  三、严格认证把关,切实保障认证工作质量
  各级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新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猪类产品和复查换证猪类产品,都要把瘦肉精等β-肾上腺素兴奋剂的检查作为重点。要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和核查的作用, 加强对养殖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记录档案等关键点的审查力度,实现源头控制,确保认证管理有效性。
  四、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此次部分地区生猪饲养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的事件反映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请各地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如遇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其它特殊情况,请及时向部中心报告,并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原则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10-6213199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