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清理整顿邮电企业着装的通知
(1992年2月25日)
现将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三乱”等工作,清理整顿统一着装。根据上述要求和邮电企业在邮电服装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部决定对邮电企业着装进行一次清理整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通知精神,提高对清理整顿着装工作的重要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以邮部(1988)94号文件为依据,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负责地做好邮电着装的清理整顿工作,防止走过场。
二、这次清理的重点是一九八八年以来,各邮电企业在着装管理方面执行部颁规定的情况,包括发放范围、制装费用标准和式样等。
三、对于统一着装以外,自行规定发放的服装(如大衣、防寒服等),也要进行认真清查,写出书面报告报部。
附件: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附件:
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1992年1月5日)